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目前在刑拘阶段还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系我国法律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呢?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读法为您解答。
法条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目前在刑拘阶段还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期间为了防止串供等问题,家属不允许会见羁押人,但是律师可以。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期间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后,方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由于办理取保候审涉及一系列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结合具体案情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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