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他人出庭辩护委托书的内容有: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宜、委托时限、法律依据、双方签名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一、个人委托他人出庭辩护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个人委托他人出庭辩护委托书的内容有: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宜、委托时限、法律依据、双方签名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范文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男(女)、现年几岁(也可写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 。电话 。(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当写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受委托人:姓名、男(女)、现年几岁(也可写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 。电话
现委托受托人某某,在我(是单位就写公司)与(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全称)交通事故一案,因委托人的委托,作为被告某某的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调查、提供证据、出庭、陈述,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提起补充起诉、撤诉、反诉和申诉,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委托人:签名
2012年8月 日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当事人自身问题或者一些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庭进行辩护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行使司法辩护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委托他人进行出庭辩护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辩护委托书,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而无法进行合法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