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教师资格证是不会被吊销的,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在行为人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公职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是会被开除的,此时一定要及时的注意自己的行为。
一、被判处拘役教师资格证会被吊销吗?
不会,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区域它和有期徒刑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是两种不同的刑罚的处罚方式,根据相关的教师法律当中规定,如果是故意犯罪受到了有期徒刑以上的,这样一种刑事处罚的话,是有可能会丧失教师的资格的。
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依据刑法典第44条之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是拘役刑的执行机构,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所的,放在拘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象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后,此时对个人是有着影响的,有些行业犯罪被拘役后,是不能继续从事该行业,如国家的公务人员等职业都是不能担任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是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