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就没有案底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无罪释放,表示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请,没有经过判决的是无法产生案底的,只有那些明确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才能形成案底,由公安机关保管。无罪释放可以在侦查阶段产生,也能在审查起诉阶段产生。
一、被无罪释放就没有案底吗?
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无罪释放的情况有哪些?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过检察院审查,认定无罪的,会被释放,这种情况是不会形成案底的,无罪释放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自然不会产生犯罪记录档案。通常上,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的,都应当按照无罪处理,这样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