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是自愿对受损失方进行赔偿的话,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行为,在对方进行赔偿时,双方最好签署一份赔偿协议,说明对方是自愿进行赔偿。而不是对其进行要求赔偿,只要能够证明是自愿,就不构成敲诈勒索。
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是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最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敲诈勒索是要有明显的强迫行为才会被认定是敲诈者所罪,如果对方属于自愿的话,就不构成该罪,所以在进行协商赔偿时最好是由律师或者是警方在场的情况之下定立好了赔偿协议,然后双方签字再履行赔偿义务即可,这样就不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