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如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之下,导致公共的或者私人的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那么将会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进行惩罚。
一、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犯罪对象为危险废物,包含了本罪对象的内容。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后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在当代的社会关于一些固体废物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否则的话将会导致我们国家的环境受到一定的污染,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是存在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那么将会按照犯罪行为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通常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