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只要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单位犯的罪,那么就会对单位处罚金,直接负责任承担有期徒刑。
一、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标准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因此,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提供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有关证据,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没有履行这一特定的义务。本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而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故意地拒绝提供。因此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须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是行为人明知的内容,指的是明知他人参加外国的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的派遣任务,或者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为国外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我国情报,指示轰击目标的犯罪行为。二是故意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行为是扰乱了我国的司法公正,也会让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是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