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下了不一定要进行判刑的,如果在逮捕了之后检察院没有找齐犯罪的证据那么就需要释放当事人,判刑的结果是要取决于是否存在的犯罪的证据,这样才能进行实施。
一、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下了就一定要判刑吗?
1、一般而言检察院批捕,是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刑期长短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二、检察院下批捕决定书的时效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合上面所说的,逮捕通知书下来意味着案件会直接转由检察院进行处罚,但逮捕并不意味着会被判刑,执法人员同样也需要在时限之内找齐犯罪的证据才可以进入到审判的阶段,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确定最后给的结果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