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与非法拘禁是很有可能是罪并罚的。如果一个犯罪主体触犯了数个罪名,那么这些罪名是单独分开的,就可能用到数罪并罚,因为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而且也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所以很有可能数罪并罚。
一、敲诈勒索罪与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可能吗?
有可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可以数罪的,并且两罪都是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数罪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非法拘禁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从重处罚。如果说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进一步细化,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的起点:
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的,可以治在3到5年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10到13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证明非法拘禁需要哪些证据?
(一)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四)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如果单独敲诈勒索是会按照敲诈勒索的罪名进行处罚,如果是在诈勒索之后,或者是之前有非法拘禁的行为,那么也算是触犯了非法拘禁罪,但是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以及当事人的犯罪目的,还有犯罪手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都要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