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立案的标准包括采用威胁或者暴力的方式妨害了证人作证,辩护人以收买的方式妨害作证的行为,采用威胁,暴力或者收买的方式致使他人作伪证的情况,伪造证据,隐匿证据等。
一、什么标准下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才立案?
1、辩护人以暴力的方式妨害证人作证的;
2、以威胁的方式妨害作证的;
3、以收买的方式妨害作证的;
4、采用以上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6、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7、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
1、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或者使有罪者逃避了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者受到了刑事追究。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证人作证的罪行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妨害作证罪需要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需要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情节包括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或者使有罪者逃避了刑事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