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情况需要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需要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罪需要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处罚。
一、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1、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但如果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情况时,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主管人员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拒不执行判决罪需要按照实际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罪行的客观要件是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