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殴打孩子致死犯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死亡案件发生之后,即使实施殴打行为的人,已经获得了其他家庭成员的谅解,也并不能认定其未曾犯罪。在殴打致死事件发生后,需要报警处理。
一、家庭暴力殴打孩子致死犯什么罪?
家庭暴力殴打孩子致死犯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当然,具体是否构成此罪,与殴打致死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的构成要件有关: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1、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二、常见家暴行为有哪些?
(1)身体暴力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家暴形式,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施加攻击的行为,如一方殴打另-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4)经济暴力
经济暴力是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经济控制是指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5)家庭冷暴力
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懒于做-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即使是家庭成员之间,也不得实如家暴等可能会损害其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若是家庭暴力行为实施后,导致被家暴者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损害、甚至因被家暴而死亡,那么可能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的罪名,具体罪名是否成立,由公安机关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