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有:个人信息证明文件、起诉状、鉴定材料、比对样本、实验样本等,在司法实践中,有关笔迹鉴定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笔迹鉴定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被鉴定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诉状复印件
3、需检材料
4、与检材同时期的比对样本
5、被鉴定人书写的实验样本
二、 笔迹鉴定中文件检验的定义有三层涵义:
第一,文件检验是研究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文件物证,主要研究文件物证的各种现象及内在的规律特点,还研究各种因素对文件物证所产生的影响,以揭示,kkklk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的科学方法。
第二,文件检验是多种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产物。由于文件物证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十分复杂,这就决定了文件检验的基础科学知识相当广泛,涉及到哲学、文字学、语言学、心理学、生理学、物理学、数学、化学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各个领域。离开上述科学知识和方法,文检工作就无法开展,同时各个学科的发展、相互渗透与综合又为文件检验技术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第三,文件检验的目的是为侦查和诉讼审判工作服务的。一方面,文检技术是刑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之一,通过对文件物证的检验鉴定,可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或证实犯罪;另一方面,文检技术也是司法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鉴定结论也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诉讼证据。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笔迹鉴定的准确性和精度并不是很高,所以在进行笔迹鉴定时,是需要提供相关的样本材料和实验材料的,并且如果笔迹的形成时间越久,其准确性也就越差,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