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话,一般在受理公诉意见书以后的10天之内就可以出具判决书,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理时间可能会向后延长15天,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
一、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速裁庭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的,速裁庭一般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三、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为:
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
3、审限不同,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是有区别的,整个审理过程要比简易程序更短,不过我国法律制度中也明确规定了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比如当事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的事实清楚,定罪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自身认罪认罚,并且,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建立在嫌疑人同意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