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超过37天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释放犯罪行为人,或者是及时的变更强制措施的适用,总之,如果刑事拘留的期限超过三十七天的,就不可以再继续对犯罪行为人予以刑事拘留,因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的,应当再去收集证据,等收集证据后证据确实充分的,及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证据依旧不足的,应当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之后要么逮捕继续侦查取证(不会取保,需要继续羁押),要么无罪放人,要么需要继续侦查的,就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继续调取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总计起来计算拘留最长就是37天,超过三十七天是肯定不能拘留的,实践中会改变强制措施,很有可能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我国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十四天至三十七天。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由以上内容可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其实不单单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都有着严格的适用期限,如果是强制措施的执行时间超过了法定的期限的话,那么犯罪行为人就需要被及时的释放或者是及时的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是超期不变更或者是不释放的,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