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五天不一定可以提前出来,确定拘留期限后,若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了逮捕的请求,但是此请求并没有被批准,那么公安机关需要在收到不予逮捕的通知之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一、刑事拘留五天可以提前出来吗?
1、刑事拘留五天不一定可以提前出来,若是在拘留期限逮捕请求没有被批准,需要立即释放拘留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被延长吗?
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被延长。
1、拘留延长一至四日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
在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拘留延长三十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刑事案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之中,若是决定拘留特定公民,那么在实施拘留行为的时候,可能就已经确定了拘留的期限。但在确定的拘留期限届满之前,也有可能需要提前释放被拘留者。当然,也存在确定的拘留期限届满可以依法延长拘留时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