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最新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最新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量刑标准如下:
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
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
军事订货是保证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供应,满足国防需要的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51条第1款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但是,随着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定,军品质量与其生产任务订货量少,成本高,利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
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对军品生产任务索价过高,达不到要求的拒绝接受订货;
有的对己经签订合同的军品生产任务,百般拖延交货日期,有的已经严重贻误部队的使用,对国防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军事订货,是指部队根据国防安全利益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与行为人意欲达成或者已经达成的生产、供给某种国防建设物品合同的行为。
这一军事订货的行为,其对象就是本罪主体应当从事生产、供给的对象,也称军事订货。
军事订货,既包括军事卫星、航空器、坦克、火炮、汽车、装甲车等武器装备的订货,又包括供应军队作战、训练、施工、科研、后勤、医疗保障等军用物资的订货,还包括用于军事目的诸如各种建筑物、场地、设备等军事设施的订货等。
总之,一切用于军事需要生产、制造、承建、修配、运输、贮存的物品,包括动产与不动产,都可属于军事订货的范畴。
军事订货是国防经济中体现商品经济和期货特点的一种军品交换方式。
军事订货与其他民品订货一样,具有先成交后生产的特点,一般适用于大批量或价值量高的军品。
采取订货方式,买方可以取得稳定的货源,卖方有可靠的销路,有利于加强军品生产、流通和军工企业经营的市场性、经济性、计划性。
军事订货是事先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达成的交易,这种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军品数量、质量、完成时限、交货与付款方式、价格等,具有约束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力。
所谓拒绝,是指拒不接受部队向其要求的军事订货,即不愿意从事军事订货的科研、设计、生产、供给、修配、运输、承建等活动。
所谓延误,是指虽然接受了军事订货,但却延期耽误,不按时交货,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当然,构成本罪的拒绝、延误行为必须是无正当理由。
行为人如果具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或者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