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从未停止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客观要件。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是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这里的资助,是指向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资金、通讯器材、交通工具或者其他物品。这里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是指刑法第102条规定的背叛国家罪、第103条规定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规定的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的主体要件既可以是境内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本罪的资助对象即被资助人,只能是境内的实施上述几种犯罪行为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关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含义,请参见对第一百零六条的解释。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仍给予以资助。如果不知境内组织或个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给予资助,不构成本罪。资助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如出于哥们义气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具体认定情况,对于上述构成要件的认定
,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如果相关构成要件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不成立的情况下,那么是不可以定罪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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