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定罪标准为诈骗数额超过二万元,具体来说,若是公民、单位在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合同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超过二万元,那么实施欺诈行为的公民、或者是单位,就涉嫌犯了合同诈骗罪。
一、合同诈骗定罪标准是多少?
1、合同诈骗定罪标准为诈骗数额超过二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定罪标准为诈骗行为同时满足了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以及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本罪论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有些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单位、个人,可能会为了骗取他人的钱财,在订立合同之前,故意隐瞒自己不具有履行能力这一事实。这些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依旧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单位、个人,有可能会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但具体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