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1、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2、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3、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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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提供的证据比较模糊或可信度不足,往往需要申请司法鉴定(包括法医鉴定、刑事技术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会计鉴定等),通过鉴定结果来进行评估。申请司法鉴定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其中就包括司法鉴定时间限度,那么司法鉴定时间限度是什么?司法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是什么?读法小编为您提供如下参考:
一、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司法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
1、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2、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
3、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通则规定的。
以上就是读法小编为您提供的司法鉴定时间限度是什么?司法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参考,相信您对司法鉴定时间限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已经有了充分了解,但是司法鉴定包含了很多种类,不同种类司法鉴定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读法四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