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首部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标题,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正文的内容是包括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事实和理由,结尾的部分是法院的名称,原告的签名和起诉时间。
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我国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比较少,一般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都是人民检察院,因为该犯罪行为侵犯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说污染环境和销售假药等相关犯罪行为,检察院都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