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是诈骗他人财物在3000元到10000元以上,低于3000元的虽然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但可以作为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各地司法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法定范围内自行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案件中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请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后通缉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诈骗案的立案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但实际上不管被他人骗了多少钱都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不代表公安机关就不会调查。但是在公安机关还没有破案之前,因为诈骗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