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是有用的。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请律师来委托处理案件是能够有效地提高案件的胜诉几率的,如果但是委托人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向律师收取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用,并且双方签署一份委托协议书。
一、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请律师有用吗?
请律师处理案件是有用的。律师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且律师还可以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律师可以代理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律师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1、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也有一些是无证也无正当职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俗称“黑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律师。
2、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3、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4、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5、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个人的干预。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是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去代理处理案件的,律师可以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给出委托人实际的有参考性意义的建议,帮助案件的胜诉率有效地提高,将委托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的状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