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财产侵占,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政治法律2023-08-06 05:29:31

遭遇财产侵占,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遭遇财产侵占,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遭遇财产侵占,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一般的财产侵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采取措施令对方归还;

但如果财产侵占数额达到侵占罪的标准,需要当事人去法院自诉,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法院对侵占案具有管辖权。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分析,公安机关对于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人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一定的紧急措施。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

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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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遭遇财产侵占,受害人是可以能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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