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执行死刑可能会减刑,也有可能不会。若被判处的是立即执行死刑,那么就不存在减刑的问题,若是被判处死缓,那么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提出减刑的申请,至于该申请是否会被批准,则需要法院确定。
一、被判处执行死刑会减刑吗?
1、被判处执行死刑可能会减刑,也有可能不会。
依法判处死刑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减刑的,但是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还是能减刑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满足减刑条件后一定会被减刑吗?
1、满足减刑条件后不一定会被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减刑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案件之后,有可能会判处犯罪分子承担死刑的刑事处罚。根据规定,只要被判处的不是立即执行死刑,那么在刑罚执行期间只要是满足了有悔过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的条件之后,可以依法提出希望被减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