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要给予了死刑的判决结果,一般就会通过枪决、注射的方式来执行;如果是使用这两种方式以外的方法执行,那么就应当事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只有批准成功之后才能依法的执行。
一、一般死刑是怎么处理的
判死刑后,要交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应依法对犯人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包括枪决、注射,目前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情况更多,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必须要经法医确认死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死刑与死缓是有很大区别的。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接下来就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有期徒刑等。简单来说,死缓往往意味着免于一死。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是否判处死缓:
第一、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第二、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第三、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这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是否巨大。
第四、行为人的危险性。如果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第五、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第六、是否可能是活证据。
死刑是属于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一种,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结果就需要立即的执行,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一般需要由法院来进行确定;而且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会示众,如果在执行之前发现案件的判决有错误的,那么就应当暂停执行,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