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包括受害人、受害人的代理人,在受害人去世的情况下其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如果犯罪行为侵犯到了国家或者集体财产,检察院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也不是只有受害人,但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例如被告信息明确,有要求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的事实和理由等,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委托律师或近亲属等人做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