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的行政诉讼法是在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的会议上面通过,实施的日期是2018年2月8日。一共有136条相关规定的条款,包含有,案件的受理范围,管辖,证据,诉讼当事人等13项目录,每项目录下面又有很多明细和相关的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新的行政诉讼法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2017年11月13日第1726次会议上通过,实施的日期是2018年2月8日。一共有136条相关规定的条款,包含有,案件的受理范围,管辖,证据,诉讼当事人等13项目录,每项目录下面又有很多明细和相关的法律解释。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并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案件,人民法院都可以受理,行政诉讼受理案件范围里明确的规定了条款,只有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之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于行政诉讼受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请求行政诉求;
1.行政机关暂扣和拘留当事人,或者是吊销个体工商户的许可证和执照,并下令个人工商户或者是企业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的钱物,物品。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处罚,罚款,警告等行为的,当事人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2.行政机关对公民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并使用行政强制执行或者是行政强制措施等手段冻结,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求请求。
3. 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期间内没有回复公民申请的行政许可的时候,或者是公民对已经下发的行政机关的许可不满意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土地,矿产,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分配,当事人可以由权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的补偿解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当事人因为自身的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受到了侵害,要求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权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的时候,行政机关没有回复或者是拒绝的,当事人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自身的权利,搞不良竞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利用自身的权利,实行集资,摊派费用等违法行为的;
10.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诉讼的范围
我国的公民或者是法人对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是提起的诉讼要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之内。但是有些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大致有;
1. 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公安,国家等安全机构实施的行为;
2. 行政案件经过法律的规定或者是调节之后的仲裁行为;
3. 人民法院有权利驳回当事人反复对行政行为提起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