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名称中有什么要求?

政治法律2023-05-30 15:40:11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名称中有什么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当事人应该写罚款票据上的当事人的名字,上面的当事人的信息要与当事人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是以组织形式进行活动最后终止但是还是在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就应该以这个组织的直接负责人为当事人或者是设立组织的法人。

在平时生活中,关于行政处罚的案件也是屡见不鲜,受行政处罚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法律上也对行政处罚该怎么实行也是做了详细的规定以及解释。行政处罚审判完后,当事人的罪行成立,就会开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的内容也是经过详细要求的。小编本次就为大家来解释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名称是有什么样的要求。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名称(即罚没款票据中当事人名称)要准确。根据明说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按一下原则载明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标识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与居民身份证的情况相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应属于公民的范畴。个体工商户成为行政相对人时,可以仅以户主正式姓名作为行政相对人名称,也可以在户主正式姓名后面加其商号或者字号一起作为行政相对人名称,但不能仅以商号如XX经销部作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当事人为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的,应与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当事人为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同事注明登记的字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当事人应该写罚款票据上的当事人的名字,上面的当事人的信息要与当事人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是以组织形式进行活动最后终止但是还是在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就应该以这个组织的直接负责人为当事人或者是设立组织的法人。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依然不够明白的话,可以在读法网站上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标签: 行政处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