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的标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方便群众查询查看。2、公示的内容。3、公示的时限。4、公示的渠道。5、公示的查询。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这两种行为都是要和国家的各种不同行政机关打交道的,虽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是国家还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能够使行政机关在做任何行为的时候被公民所监督。所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相关规定,是近日来国家有关部门在颁发的最新文件当中的要求。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关要求如下:
1、公示的标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方便群众查询查看。
2、公示的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代码和许可机关等信息,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
3、公示的时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4、公示的渠道。
“双公示”的载体包括书面、报刊、办公场所公示栏、政府网站等,以网站公示为主要方式,网址为:....。
5、公示的查询。
个人或单位可在相关网站查询公示信息,也可持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查询相关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息。
二、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其实关于双公示的要求主要是在行政机关公开的时间、渠道和标准等方面有着限制。就像是公民因为一些实际性的原因需要向国家申请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应该就在政府公示的范围之内。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