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的证据,因为我们国家法律明确地规定了询问笔录是属于一种证据的类型,但是对于证据的种类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所以有人认为是属于证人证言,有人认为属于书证,从性质上来说的话属于书证较为妥当。
一、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询问笔录属于书证类型的证据,因为是记载在书面上面所产生的一种证据,因此询问笔录是属于书证证据。目前,针对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还存有一定的异议,有人认为,其属于证人证言,而有的则认为其属于书证。
二、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含义不同;
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也就是说,是否对将来参军、录警以及考公务员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
1、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直观判断非常简单,笔录纸第一页的首行就清楚地印有“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的字样。办案人员在制作笔录后会交给你过目审核并签字、按手印时你就可以看清区别了。讯问笔录是对于已经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而使用的,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是绝对禁止使用“讯问笔录”,否则就是属于用刑事手段办理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
2、治安案件的询问笔录在案件成立并作出相应处罚后,在公安局内部建立案卷卷宗(即行政处罚档案),不会存入被处罚人的个人人事档案中。
3、公安系统内部网络,只是互相通报已经成案的案件情况,即使成案的案件笔录等相关证据也不会上网的,不成案的笔录作为线索短时期(一般是半年到1年)保存,以后就销毁。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存在询问笔录的。询问笔录,主要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相关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调查手段之后,需要记载成书面的形式,这也是属于证据当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