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记(大)过等属于行政制裁中的行政处分,此外降级、撤职、开除也都属于行政处分。根据规定,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一样,都隶属于行政制裁。且对于前一种制裁,是由国家机关等,依据法律的权限作出的制裁。
一、在行政制裁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哪些?
1、警告、记(大)过以及降级等属于行政制裁中的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2、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②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③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公务员等,若是违反了诸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法律规定,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常见的处分类型包括开除、撤职等,被处分者,若是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采取诸如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等方式维权,当然,在申诉、或者是复核期间,依旧会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