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是我国的一个传统重量计量单位,根据195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中的定义,一两等于50克,一斤等于10两,所以一斤等于500克。
各种传统的重量计量单位换算如下:
一担等于100斤,也就是50千克;
一斤等于10两,也就是500克,或0.5千克;
一两等于10钱,也就是50克;
一钱等于10分,也就是5克;
一分等于10厘,也就是0.5克,或500毫克;
一厘等于10毫,也就是0.05克,或50毫克;
一毫等于10丝,也就是0.005克,或5毫克;
一丝等于0.0005克,相当于0.5毫克,也就是500微克。
但是在中国古代,一两并不是50克,不同时期的一两具有不同的重量,整体而言大约一两相当于30多克。一斤也并不是等于10两,而是16两,所以才有半斤八两的说法。
时期 | 实际质量 | 备注 |
战国 | 15.8克 | |
秦 | 15.8克 | |
汉 | 13.8克 | |
魏晋 | 13.8克 | |
隋 | 1两(小) = 13.8克;1两(大) = 41.3克 | |
唐 | 41.3克 | |
宋 | 40克 | |
明清 | 36.9克 | |
清 | 37.301 克(库平两) | 十六分之一库平斤。另有平行的关平两货币系统。 |
中华民国 (1915年-1928年) | 37.301 克 | 民国4年(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继续以营造尺库平制为度量衡标准 |
中华民国 (1929年-1949年) | 31.25克 | 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度量衡法》第五条规定1公斤为2市斤、1市斤为16两。也是中国明末清初杆秤制单位漕平两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959年) | 31.25克 | 沿袭民国的度量衡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9年-) | 50克 | 按照1斤=10两换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