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替非巴肽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与呋塞米存在配伍禁忌,但可与阿替普酶、阿托品、多巴酚丁胺、利多卡因、哌替啶、美托洛尔、咪达唑仑、吗啡、硝酸甘油、氯化钾、葡萄糖、氯化钠配伍。
2.宜尽量减少血管及其它部位创伤,避免在不易压迫止血部位静脉给药。
3.股动脉穿刺部位止血后及患者停用本药和肝素后,应至少观察4小时。
4.只有激活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小于45秒时,可拔掉动脉导管鞘。接受PCI的患者,应在停用肝素并使其药效消失后才可拔掉动脉导管鞘。
5.如发生不能控制的出血,应立即停用本药和肝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