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二醇的给药说明
1.应使用本药的最低有效量,时间尽可能缩短,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2.男性患者以及子宫切除的女性患者,通常采用周期治疗,即用药3周停药1周,相当于自然月经周期中雌激素的变化情况。有子宫的女性,为避免过度刺激,可在月经周期的最后10-14日加用孕激素,模拟自然周期中的激素水平。
3.长期或大量使用本药者,停药或减量时须逐步进行。
4.使用本药贴片时,应经常更换贴片部位,同一部位皮肤不宜连续贴2次。最适合的部位是臀部、腰部和下腹部皮肤无皱褶处,不可贴于乳房或其附近。
5.本药凝胶剂不可口服。外用最佳部位为躯干部、上肢及腿内侧。忌用于乳房、外阴和阴道粘膜处。使用时间最好在每日早晨或晚间沐浴后。涂药后稍等片刻,待药物干后再穿内衣。
6.本药软膏禁涂于乳房及粘膜区域。
7.子宫内膜完整仍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在使用本药和孕激素的治疗中,仍应采用非激素类药物避孕。
8.促进性征发育应在骨龄大于13岁以后开始用药,以免引起骨骺早闭。
9.研究显示,激素替代治疗可能会增加凝血的危险性(尤其是治疗的第1年),与未使用替代治疗的女性相比,主要是通过凝血因子Ⅲ发挥作用;在这些研究中还发现,肺栓塞危险性增加主要通过凝血因子Ⅱ起作用。
10.有证据显示,激素替代治疗可使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相对增加。如果持续治疗5年以上,则必须认真权衡利弊,并进行定期的乳腺检查。
11.个别良性或恶性肝脏肿瘤患者,服用激素类药物后,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因此,若发生异常的上腹部症状,且短时间内不自行消失,应加以注意。
12.如出现乳房胀痛、水潴留、恶心和阴道突破出血,可能是剂量过高的表现,此时必须相应减少剂量。如发生子宫出血,应查明出血病因。
13.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第1次发生偏头痛或频繁发作少见的严重头痛、突发性感觉障碍(如视觉或听觉障碍)、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的前兆指征(如异常的腿痛或腿肿、不明原因的呼吸或咳嗽时的刺痛感)、胸部疼痛及紧缩感、癫痫发作次数增加、血压显著升高及发生黄疸、肝炎、全身瘙痒。
14.肢体固定术(如事故后)前应停药,择期手术前应停药6周,以减少血栓发生的危险性,并防止卧床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