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巴胺的给药说明
1.本药在碱性液体中不稳定,遇碱易分解,故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
2.应用本药治疗前必须先纠正低血容量及酸中毒。
3.在静脉滴注前必须稀释,稀释液的浓度取决于剂量及个体需要的液体量。若不需扩容,可用0.8mg/ml溶液;如有液体潴留,则可用1.6-3.2mg/ml溶液。本药中、小剂量对周围血管阻力无作用,用于处理低心排血量引起的低血压;较大剂量则用于提高周围血管阻力以纠正低血压。
4.应选用粗大的静脉作静注或静滴,同时防止药液外溢而致组织坏死;如发现输入部位的皮肤变色,应更改静注或静滴部位,并将酚妥拉明5-10mg用生理盐水稀释后在渗漏部位浸润注射。
5.静脉滴注时,应根据血压、心率、尿量、外周血管灌注以及异位搏动出现与否等控制滴速和时间。当休克纠正后即应减慢滴速;遇有周围血管过度收缩而引起舒张压不成比例升高以至脉压减小或出现尿量减少、心率增快甚至心律失常时,滴速必须减慢或暂停滴注。
6.在静脉滴注时,血压若继续下降或剂量调整后仍无改善,应停用本药,并改用更强的血管收缩药。
7.突然停药可产生严重低血压,故停药时应逐渐递减。
8.过量或静滴速度过快可出现呼吸急促、心动过速甚至诱发心律失常、头痛和严重高血压。此时应减慢滴速或停药,必要时给予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