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达普利的给药说明
1.服用本药时应避免饮酒。
2.严重高血压、血液透析、严格限盐、使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首次使用本药可能引起血压急剧下降,故宜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并根据患者病情缓慢增加剂量。
3.服用本药可出现眩晕、蹒跚等,故进行高空作业、驾驶车辆等患者用药应谨慎。
4.手术前24小时不宜使用本药。
5.本药与促红细胞生成素合用,后者的维持用量需增加。
6.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处理:(1)1型糖尿病肾病患者用药初期(1个月以内),如发现肾功能迅速恶化和血钾上升,则需减少本药剂量或停药。(2)出现伴呼吸困难的血管神经性水肿时,应立即停药,给予抗组胺药、肾上腺皮质激素,并保护呼吸道畅通等。(3)如出现红斑、水泡、瘙痒、粘膜疹、发热、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进一步恶化、血细胞减少、严重血小板减少、血淀粉酶升高等,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处理。
7.有文献表明,用药过量可导致过度的周围血管扩张,继发或延长体循环低血压状态,表现为低血压、头晕、头痛、疲劳、嗜睡,严重者出现休克或死亡。
8.用药过量的处理:病情较轻者,置患者于卧位,血压低者给予补液、升压治疗;出现显著低血压反应的患者,应积极给予心血管支持治疗,同时进行心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