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本药能抑制血浆中胆碱酯酶的活性,使酯族局麻药在体内水解缓慢,易导致中毒反应。故在使用本药期间,宜采用酰胺族局麻药。
2.新斯的明可能抑制美维库铵的代谢,使麻醉后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恢复延迟。
3.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卷曲霉素、林可霉素、多粘菌素、利多卡因静脉注射或奎宁肌内注射,均能作用于神经肌接头,使骨骼肌张力减弱,本类药对此可有程度不等的拮抗。
4.本药可减弱乙醚、恩氟烷、异氟烷、甲氧氟烷、环丙烷等吸入全麻药的肌松作用。
5.糖皮质激素单独应用可增加肌力,但与新斯的明合用反而使肌力下降。
6.阻断交感神经节的降压药(如胍乙啶、美加明和咪芬等),可减弱本药的效应。
7.新斯的明对重症肌无力的治疗作用可被普罗帕酮(心律平)削弱或抵消。合用后如出现肌无力症状加重,停用普罗帕酮后即可逆转。
8.即使是微弱的抗毒蕈碱样作用的药物(如普鲁卡因胺、奎尼丁等),也可减弱本药对重症肌无力的疗效。
9.阿托品作用于M胆碱受体,能减少胆碱酯酶抑制药过量时的不良反应,故当本药用于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时,可与阿托品合用。
·药物-食物相互作用
本药与牛奶或食物同服,能减轻毒蕈碱样胆碱不良反应,但药效锐减,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