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尼卡地平的给药说明

医药知识2023-02-10 04:57:57百科知识库

盐酸尼卡地平的给药说明

盐酸尼卡地平的给药说明

1.本药注射液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长期使用出现注射部位疼痛或红肿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2.本药的使用应个体化。治疗早期决定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应仔细监测血压,避免出现低血压。最大降压作用出现在血药峰浓度时,故宜在给药后1-2小时测血压;为了解降压是否合适,则宜在血药谷浓度(给药后8小时)测血压。

3.用药后需注意患者反应,尤其是降压后心率加快者。

4.由于用药后可出现眩晕等症状,故患者不宜进行高空作业、汽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5.用于高血压急症使血压控制后,仍应继续进行降压治疗,病情许可时应改为口服。

6.突然停药可引起症状恶化(如心绞痛发作加重),因此撤药应缓慢进行。

7.本药不能防止突然撤除β-阻滞药带来的危险。即使使用了本药,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在撤药时,仍应逐渐减少用量,撤药时间不应短于8-10日。

8.本药也曾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初步结果为后负荷减低而不影响心肌收缩力,但须注意其负性肌力作用,尤其在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合用时。

9.本药静脉溶液浓度以0.01%-0.02%(0.1-0.2mg/ml)为宜。稀释液宜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碳酸氢钠和乳酸林格液不能与本药同时输注。本药在葡萄糖注射液中与呋塞米、肝素和硫喷妥钠不相容。

10.药物过量可引起显著低血压与心动过缓,伴嗜睡、意识模糊、语言不清。处理应密切监测心、肺功能,注意循环血量和尿排出量,采用排空胃内容物、抬高四肢、静脉补液等措施,并给予血管收缩药、葡萄糖酸钙以纠正症状。

本文标签: 药学  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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