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激酶的给药说明
1.本药应在出现症状后尽早使用,不推荐用于发病时间超过12小时者。
2.本药可根据需要与硝酸脂类药、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调脂药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
3.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均同时接受阿司匹林和静脉内肝素治疗。
4.用药应仔细观察潜在出血部位(动脉穿刺、导管插入部位等)。用药期间如必需进行动脉穿刺,宜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密切观察有无渗血。应尽量避免不可压迫的大血管(如颈静脉、锁骨下静脉)穿刺。用药期间应尽量避免肌内注射和非必需的搬动。
5.如出现低血压可减慢滴注速度。出现轻微的过敏反应无须停药,严重过敏时须立即停药,并静脉注射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如发生大出血,应立即停药,输入抗纤溶药物(6-氨基己酸等)、新鲜血浆或全血。
6.本药具有免疫原性,能够在1周的延滞期后诱导产生中和抗体,并持续数月。应避免在首次治疗后的第2周起重复使用本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