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基脲的用法与用量

医药知识2023-02-10 03:25:18百科知识库

羟基脲的用法与用量

羟基脲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可根据患者病情及白细胞计数而决定用药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一日20-30mg/kg,一日1次或分2次服用,当白细胞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为一日20mg/kg维持治疗。

2.头颈癌:一次60-80mg/kg(或2000-3000mg/m2),每3日1次;也可一日20-30mg/kg,一日1次。可单独给药或与放疗合用。

3.卵巢癌:同“头颈癌”。

4.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一日30-40mg/kg,一日1次或分2次服用。待红细胞或血小板降至正常高限时改为维持剂量,即:一次10-20mg/kg,一日1次。

5.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同“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6.急性白血病:对白细胞计数高者,一次50-70mg/kg,一日1次,通常给药2-3日,白细胞明显成倍下降时尽早开始联合化疗。

7.银屑病:一日500-1500mg,4-8周为一疗程。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头颈癌:一次80mg/kg,每3日1次。应在放疗前至少7日开始给药,且应持续于放疗全程,在放疗后也应不定期给药。

2.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一日20-30mg/kg,至少持续6周,现暂不主张间歇治疗。治疗时应密切观察血象,以防止白细胞计数低于2.5×109/L,或血小板计数低于100×109/L;如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低于上述水平,应停药3日后重测,若所测值接近正常水平,则可重新开始治疗;有贫血时,可在治疗的同时纠正贫血,不必停药。当出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原始细胞危象时,为快速减少白细胞计数,使用剂量可高达一日12g。

3.黑色素瘤:一日20-30mg/kg,或一次80mg/kg,每3日1次。

4.卵巢癌:同黑色素瘤。

5.镰状细胞贫血:对有周期性发作的中至重度疼痛危象的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为减少其疼痛危象发作及减少输血,可先给本药一日15mg/kg,在血液学监测的基础上,每12周增加5mg/kg,直至最高耐受剂量或达到一日35mg/kg(最高推荐剂量)。如血细胞计数在可耐受范围内,可以增加剂量;如血细胞计数处于可耐受水平和中毒水平之间时,无需调整剂量;如血细胞计数达到中毒水平,应停药,直至计数恢复到可耐受水平;重新开始治疗时应将剂量减小为一日2.5mg/kg。对于可耐受/中毒性血细胞计数值可参见下表。

可耐受/中毒性血细胞计数

血液成分 可耐受 中毒性

(高于) (低于)

中性粒细胞(109/L) 2.5 2

血小板(109/L) 95 80

血红蛋白(g/L) 53 45

网织红细胞(109/L)* 95 80

*表示当血红蛋白少于90g/L时

6.β-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一日1500mg,至少给药6月。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0ml/min时,建议减少羟基脲剂量的80%。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尚无资料报道肝功能不全时的确切用量,建议严密监测血液学参数。

儿童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非霍奇金淋巴瘤:有报道,使用羟基脲与其它抗肿瘤药联用治疗淋巴母细胞型(及其它类型)非霍奇金淋巴瘤,最常用的维持剂量为一日2.4g/m2,连用4日。

2.镰状细胞贫血:(1)HUG-KIDS试验提示,初始剂量为一日15mg/kg,每8周增加5mg/kg,直至达到最高耐受剂量(MTD)25.6mg/kg。(2)一次20mg/kg,每周连用4日,每4周增加日剂量5mg/kg,直至达到一日MTD40mg/kg。(3)初始剂量为一日10-20mg/kg,在血液学耐受的基础上,每12周增加日剂量5-10mg/kg,最终的日均剂量为22.8mg/kg,不超过35mg/kg。

本文标签: 药学  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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