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去氧胆酸的给药说明
1.治疗期间进食含低胆固醇的食物,有利于本药的溶石作用。
2.本药需服用较长时期(至少6个月以上)。若6个月后超声波检查或胆囊造影无改善者即应停药;如结石已有部分溶解,则继续服药直至结石完全溶解。若在治疗6个月内观察到部分结石溶解,持续用药后,70%以上的病例可致完全溶石;若患者用药长达1年时仅有部分结石溶解,则完全溶石的可能性下降到40%。
3.即使完全溶石,胆结石的复发率仍较高,有资料表明,停止本药治疗(一日8-10mg/kg,平均疗程16个月)后随访的7.5年中,54%的患者胆结石复发,其中84%患者发生在停药2年内。故建议溶石成功后再维持治疗6个月至1年。
4.用本药治疗后,单发性结石患者结石的复发率远低于多发性结石患者。
5.本药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钙化胆固醇性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过X线的结石。
6.国外资料推荐,在选择用药对象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1)本药仅适用于胆石主要成分为胆固醇的患者,因此治疗前应判定结石是否为胆固醇性结石。若为小的、可透过X射线的、光滑的结石,则通常是胆固醇性结石。X线检测有助于诊断。(2)经口服胆囊造影被确定为无功能胆囊者并非本药治疗的禁忌症。(3)若患者结石直径小于20mm,通常治疗反应较好;但只要该结石不含钙及胆色素成份,即使直径更大也可以溶解。(4)本药对胆石溶解的可能性与患者性别、体重、肥胖程度及血清胆固醇浓?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96773.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任薰亍?/p>
7.治疗中若有反复胆绞痛发作,症状无改善甚至加重者,或出现明显结石钙化现象时,宜中止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
8.有胆囊切除术指征的患者,包括持续性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胆石性胰腺炎或胆道胃肠瘘不宜选用本药治疗。
9.临床尚未见本药过量的报道。药物过量最严重的表现可能为腹泻。
10.药物过量的治疗:立即以不少于1L的考来烯胺或活性炭(每100ml水中2g)洗胃,再口服氢氧化铝悬液5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