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妥昔单抗的给药说明
1.如患者发生与治疗相关的症状而影响其注意力和反应时,建议在症状消退前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
2.为及早发现和抢救严重的输注反应(过敏反应),建议应用本药前预先给予H1受体拮抗药(如苯海拉明50mg),且静脉滴注结束后应监测至少1小时,同时应准备好必要的药物和设备。轻至中度输注反应者,输液速度应减慢50%;中至重度者应停用本药。
3.如出现肺部毒'性(如间质性肺炎等),应暂时或长期中断治疗。
4.若第1次出现严重痤疮样皮损,应暂停本药1-2周后以常规剂量再次使用;第2次出现,则以200mg/m2开始使用;第3次出现,则以150mg/m2开始。如皮疹未好转或第4次出现,则应停用本药。患者出现皮疹后,可口服或局部应用抗生素,但不推荐外用皮质激素。放疗和日晒可能加重皮肤反应。
5.尚无用药过量的报道,也无单剂给药超过500mg/m2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