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康唑的给药说明

医药知识2023-02-10 02:19:40百科知识库

氟康唑的给药说明

氟康唑的给药说明

1.目前尚未发现本药的配伍禁忌,但仍不推荐与其它药混合后静脉滴注。

2.在治疗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时,本药可作为伊曲康唑的替代药物。

3.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药局部治疗为辅。

4.免疫缺陷者的长疗程预防用药,可导致念珠菌属对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后再用药,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5.使用本药的疗程应根据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指标显示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的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本药既可口服,也可静脉滴注,采用何种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而定。由口服改为静脉滴注,无需改变本药剂量,反之亦然。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宜超过10ml/min,儿童的给药持续时间应超过2个小时。使用规格为5ml的静脉制剂时,应先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先已发生严重粒细胞减少,则应使用本药,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日。

8.使用本药后:(1)如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憋气、难以缓解的胸闷,须停药。(2)如出现皮疹,应密切观察,必要时应停药。(3)如出现肝功能持续异常或加剧,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中止治疗。

9.如用药过量,可采用对症和支持疗法。利尿可能增加其清除率。经血液透析可降低本药的血药浓度。

本文标签: 药学  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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