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计算方法如下:
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其中送检微生物标本患者例数/某一时期接收抗菌要输治疗且有标本可取得患者总数*100%
2012年整治活动方案中规定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计算方法分别为:
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
=其中送检微生物标本患者例数/某一时期接收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且有标本可取的患例数*100%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其中送检微生物标本患者数/某一时期接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且有标有标本可取的患例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