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6级法区分其程度。
S“0”级:完全无感觉;
S“1”级:深痛觉存在;
S“2”级:有痛觉及部分触觉;
S“2+”级:痛觉和触觉完全,但有过敏现象;
S“3”级:痛、触觉完全,过敏现象消失,且有两点区别觉,但距离较大常>15mm;
S“4”级:感觉完全正常。
医药知识2023-02-08 21:34:44百科知识库
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6级法区分其程度。
S“0”级:完全无感觉;
S“1”级:深痛觉存在;
S“2”级:有痛觉及部分触觉;
S“2+”级:痛觉和触觉完全,但有过敏现象;
S“3”级:痛、触觉完全,过敏现象消失,且有两点区别觉,但距离较大常>15mm;
S“4”级:感觉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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