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物症:在强烈的性欲望和性兴奋的驱使下反复收集异性所使用的物品,所恋物品均为直接与异性身体接触的东西。抚摸嗅闻这类物品伴手淫或在性交时由自己或由性对象手持此物可以获得满足,即所恋物体成为性刺激的重要来源或获得性满足的基本条件。
该症初发于青少年性成熟期,个别起源于儿童期。几乎仅见于男性,有相当部分是单身或孤独的男人。正常人对心上人所用之物偶尔也有闻一闻、看一看、摸一摸等念头和想法,不能视为恋物症;有人所迷恋的物品是作为提高以正常方式获得性兴奋的一种手段,不能视为恋物症;只有当所迷恋的物体成为性刺激的重要来源或达到满意的性反应的必备条件或作为激发性欲的惯用和偏爱的方式,方可诊断为恋物症。
恋物症患者所眷恋的妇女用品常有胸罩、内衣、内裤、手套、手绢、鞋袜、月经带、饰物等。恋物症患者接触所偏爱的物体时可导致性兴奋甚至达到性高潮,体验到性的快乐。因此他们采取各种手段甚至不惜冒险偷窃妇女用品并收藏起来,作为性兴奋的激发物。一般说来,他们对未曾使用过的物品兴趣不大,往往喜欢用过的甚至于是很脏的东西,且一般并不试图接近物品的主人,对异性本身并无特殊的兴趣,一般不会出现攻击性行为。
有些恋物症患者表现为对女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如手指、脚趾、头发、指甲迷恋。有的在拥挤的公共场所抚摸女人的头发,甚至将头发剪下收藏作为性刺激物。
(2)异装症:是恋物症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为对异性衣着特别喜爱,反复出现穿戴异性服饰的强烈欲望并付诸行动由此引起性兴奋。当这种行为受到抑制时,可引起明显的不安情绪。
异装症患者并不要求改变自身性别的解剖生理特征,对自身性别的认同并无障碍。大多数人有正常的异性恋关系,性爱指向是正常的。同性恋患者中有些也喜穿着异性服装,但同性恋患者是为了取悦于性伙伴,增加自身的性吸引力,或者认为只有这样才符合他们的性取向和他们的内在性格。而异装症患者以异装行为作为性唤起物并取得性满足,其内在动机和出发点不同于同性恋。另一方面,同性恋穿着异性服装是一种一贯倾向,而异装症患者一经性唤起达到性高潮便脱去异性服装。
(3)露阴症:其特点是反复多次在陌生异性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暴露自己的生殖器以达到性兴奋的目的,有的继以手淫,但无进一步性侵犯行为施加于对方。该症几乎只见于男性,如在中老年首次出现,应疑及器质性原因。患者个性多内向,露阴之前有逐渐增强的焦虑紧张体验。时间多在傍晚,并与对方保持安全距离,以便逃脱。当对方感到震惊、恐惧或耻笑辱骂时而感到性的满足。情景越惊险紧张,他们越感到刺激,性的满足也越强烈。露阴行为的受害者一般为16岁以上的妇女。有些年纪大的妇女对露阴者的露阴行为表现出冷淡和无动于衷,反倒令露阴者大为扫兴。
露阴症通常由女性受害者报案而发现。女性害怕露阴行为之后遭强奸,其实强奸并不多见。大部分露阴者性功能低下或缺乏正常性功能,有的明确表示对性交不感兴趣。
(4)窥阴症:一种反复多次地窥视他人性活动或亲昵行为或异性裸体作为自己性兴奋的偏爱方式。有的患者在窥视当时手淫,有的事后通过回忆与手淫,达到性的满足,他们对窥视有强烈追求。窥阴症以男性多见,且其异性恋活动并不充分。他们往往非常小心,以防被窥视的女性发现。大部分窥阴症者不是被受害人报告而是被过路人发现。
窥视者通过厕所、浴室、卧室的窗户孔隙进行这些活动。有的长时间潜伏于厕所等肮脏地方,蚊虫叮咬、臭气熏天,但患者控制不住冲动,依然铤而走险。有的借助于反光镜或望远镜等工具偷窥。但他们并不企图与被窥视者性交,除了窥视行为本身之外,一般不会有进一步的攻击和伤害行为。他们并非胆大妄为之徒,多不愿与异性交往,有的甚至害怕异性、害怕性交。与性伴侣的活动难以获得成功,有些伴有阳痿。
很多人都有童年偷看异性上厕所的经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自然消失。有的由于偶然的机会偷看异性洗澡、上厕所不属于此症。有的爱看色情影片、录像、画册同时伴有性兴奋或作为增强正常性活动的一种手段,也不能诊断为窥阴症。
(5)摩擦症:男性在拥挤的场合或乘对方不备,伺机以身体的某一部分(常为阴茎)摩擦和触摸女性身体的某一部分以达到性兴奋之目的。
摩擦症患者没有暴露生殖器的愿望,也没有与摩擦对象性交的要求。有的男性青年在公共汽车、电影院或其他人多拥挤的地方,特别在夏天无意中触摸到女性的臀部自发阴茎勃起甚至射精不能诊断为摩擦症;有进一步的性侵犯动作甚至于企图强奸对方是流氓行为而不是摩擦症。
(6)性施虐症与性受虐症:在性生活中,向性对象同时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作为达到性满足的惯用和偏爱方式者为性施虐症;相反,在性生活的同时,要求对方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作为达到性满足的惯用与偏爱方式者为性受虐症。
性施虐症绝大多数见于男性,有鞭打、绳勒、撕割对方躯体,在对方的痛苦之中感受性的快乐,甚至于施虐成为满足性欲所必需的方式。有些人童年曾有虐待动物的历史。成年后在性生活中不断虐待对方甚至造成对方死亡,有的患者因妻子不配合,继而在妓女中寻求满足。
动物行为学家研究发现性行为和攻击性行为可有重叠。在正常性活动中可能表现出一些攻击倾向。夫妻之间在性活动中挤压、撕咬或给对方施以一定的痛苦。偶尔为之,大多没有“攻击”本意,主要作为一种调情的方式,不能诊断为性施虐症和性受虐症。在一对配偶中,很少双方同时出现,往往是应一方要求对方被迫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