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病原学培养阳性者。
(2)霍乱流行期间首批患者病原学确定后,疫点(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如突然发病不发烧,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无腹痛,迅速出现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和腹直肌)等,即使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也应临床确诊为霍乱病例。
(3)同确诊的霍乱病人有明确接触史(同餐、同住或护理等)并发生泻、吐症状,而无其他原因可查者。
(4)在发生霍乱同源性暴发时,对首例或一些相关病例已经作出病原确诊后,与暴发有关的其余病例,可根据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作出临床诊断,并做疫情报告。
(5)疫点内有腹泻症状可据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测定,首次在发病1~3天,第二次在15~20天,如血清凝集试验呈4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测定呈8倍以上增长时,如发病第二周只做一次检测,凝集抗体效价大于1:100,杀弧菌抗体大于1:320者,也可以诊断。
(6)在疫源检索中,首次粪便培养阳性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均可诊断为轻型患者。无腹泻症状者按健康带菌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