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精选作文5篇1900字

文教艺术2023-02-07 10:55:44百科知识库

高二读后感精选作文5篇1900字

文章包括死水微澜读后感(1935字)、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934字)、狗一样生存优秀作文(1878字)、穆斯林葬礼读后感(1885字)、读追风筝的人后感(1884字)等1900字左右的高二读后感精选作文5篇,供您参阅。

死水微澜读后感_1900字

最近拜读了李劼人的代表作《死水微澜》,这部优秀作品曾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中被周扬在总报告中特别提出,认为它与鲁迅的杂文、散文,叶圣陶的《倪焕之》,茅盾的《子夜》,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老舍的《骆驼祥子》等都是的“脍炙人口的作品”。能读到这样优秀的难得的作品,对我来说:真数幸事!

这部小说所反映的是1894年到1901年,即甲午战争后到《辛丑条约》签订的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历史现象。这时的中国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各帝国主义抓紧瓜分中国,中华帝国逐步解体,封建社会历史积累下来的旧矛盾,与在中国历史上从没发生过的新矛盾,都集中在这一时期,错综纠结,蔓延激荡。这种矛盾的尖锐冲突表现为频繁的政治斗争和武装斗争。正是这种斗争和冲突,在长期封建统治桎梏之下如死水一般的中国社会荡起了“微澜”。

作品通过罗歪嘴、顾天成、蔡大嫂三位主角的私人纠葛,展现了那一历史时期四川当空前活跃、教民势力日渐猖獗、满清统治腐败衰朽、官民吏之间矛盾重重的历史,反映了北京义和团运动对四川社会的冲击。

读完作品,闭上眼睛,我的眼前闪动着蔡大嫂灵动的大眼睛,晃动着的玲珑身材。嘴角上扬,蔡大嫂这一独特的叛逆者形象早已深深烙在我的心底。

少女时代的蔡大嫂,姿色出众、任性、要强,向往都市文明,渴望大城市的生活到了痴迷的境界,甚至情愿到都市大户人家去做姨太太。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乡镇上的掌柜蔡傻子。蔡傻子名叫蔡兴顺,其实并不傻,只是太老实显得比较木讷。他对顾大嫂很贴心,有了孩子金娃子后,对她更加疼爱。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蔡傻子始终都未能走进蔡大嫂的心,蔡大嫂始终都不能接受他,始终都没能爱上他。所以这桩姻缘对她来说自始至终都是种折磨,这桩无爱的婚姻时刻桎梏着蔡大嫂的天性。

当袍哥(哥老会)罗歪嘴、妓女刘三金突然闯进蔡大嫂平静如水的圈子后,她的思想情感便泛起了层层“微澜”。她的内心渴望自由、追求幸福,她对刘三金说:“就像你这样的人,也比我强!”“你们总去了些地方,见了些世面,虽说人不合意,总算快活起来,总也得到一些人的情爱……”这些话竟出自一个本应本分的妇女之口,真是大逆不道!然而这些话却字字出自蔡大嫂内心,她渴望爱情,渴望幸福,她对她和蔡傻子这桩无爱婚姻表示出无比的愤怒和无奈的控诉!

她不仅说“惊世骇俗”之言,而且做出了“惊世骇俗”之事。她爱上了罗歪嘴,并且不惜成为了他的情人。她爱得深情,爱得投入,爱得大胆,爱得疯狂!她不管世俗的看法,和罗歪嘴在大庭广众前秀甜蜜,甚至将她和罗歪嘴的爱情告知丈夫,在丈夫身前秀恩爱!老实的蔡傻子终究太过爱她,原谅了她,竟认了这件事!蔡大嫂找到真爱后,生活更加如意、内心更加满足,三个人相安无事的度过了一段甜蜜、安定的生活。

然而美好的生活如水面,看似平静,可一碰即碎!随着帝国主义国家加紧侵华的步伐,教会势力抬头,袍哥倒霉,蔡大嫂的幸福随之破灭,袍哥罗歪嘴成了通缉要犯,被逼出逃;丈夫蔡傻子因不肯透露罗歪嘴的去处,被毒打,押进监狱,用尽毒刑;她也被巡防兵打得半死,昏迷多日才醒。面对家破人亡的现实,蔡大嫂再一次做出了惊世骇俗的决定——改嫁得势富人顾天成!众人不解:在丈夫入狱遭毒刑、情人出逃的时刻她竟然有闲心改嫁!然而,她却有她自己的一套理论:顾天成入了洋教会,可以求助洋人把蔡傻子放了,也可以不再追究罗歪嘴的罪行;再者,金娃子大了,他还要读书,仅靠她一人,他们娘俩一定会饿死;虽然文章并未说明,但我想,朝思暮想大都市生活的蔡大嫂一定不甘心就这样断送了她的大好前途,改嫁顾天成,凭借他的身份和家产,以前遥不可及的美梦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她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即使没人赞同,蔡大嫂最终还是毅然决然嫁给了顾天成,再次显现了她独特叛逆的性格。

在那个腐朽落后年代,女人还只是男人的附属物,没有权利,男尊女卑的腐朽思想早已深深刻进了她们的骨髓,她们几乎一辈子都对男人言听计从。每个女性少女时,待字闺中学刺绣,及笄时期待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定下嫁个好人家,出嫁从夫,以夫为纲的思想使得她处处对丈夫言听计从,有了孩子之后,一心扑在照顾、教育孩子身上……女人这一辈子都在男人的指挥中麻木前行!最可怕的是:当时女人还没有觉醒!她们还坚信这是理所应当的,几千年的腐朽思想早已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唯有蔡大嫂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她不甘心,她不平衡!所以她做出了在当时简直是败坏社会风气的荡妇行径!生性爱自由的她,怎甘忍受妇女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任劳任怨的憋屈命运!她抗拒无爱婚姻,哪怕背负满身骂名也要勇敢追求真爱!这种反叛精神值得我们肯定,值得我们学习!

追求真爱,追求自由,追求享乐是我对蔡大嫂的解读!也是蔡大嫂教给我的宝贵财富!

成语流水无情:流水一去不复返,毫无情意。比喻时光消逝,无意停留。如:唐·白居易《过元家履信宅》:“落花不语空辞树,流水无情自入地。”又如:落花有意,翻成就无意姻缘;流水无情,倒做了有情夫妇。——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七十八回

成语脍炙人口:脍炙人口[kuài zhì rén kǒu],意指脍,细切肉;炙,烤肉。脍、炙皆人间美味,“脍炙人口”指美味的食物人人爱吃,或比喻美妙的诗文为人所赞赏、传诵。语出唐·林嵩〈周朴诗集序〉。後亦用“脍炙人口”比喻事物精妙而备受称诵。[源]唐·林嵩〈周朴诗集序〉(据《全唐文·卷八二九·林嵩》引)乾符七年,闽城殒贼。悲夫!先生名朴,字见素。生於钓台,而长於瓯、闽,与李建州频、方处士干为诗友,一篇一咏,脍炙人口。[典故]唐僖宗乾符年间,周朴因遇黄巢之乱,不屈从黄巢而被杀。朴死後,僧人楼浩蒐其诗百篇,编成《周朴诗集》二卷。唐人林嵩为《周朴诗集》写了一篇序文,文中说到周朴一生淡泊名利,放纵心灵於山林宇宙之中,视富贵如浮云。与当时的建州刺史李频、处士方干结为诗友,其间往来之诗作,都是“脍炙人口”,为人所称美传诵的好作品。文中“脍炙人口”原用於比喻美妙的诗文为人所赞赏、传诵,後则亦用来比喻事物精妙而备受称诵。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_1900字

其实很早就想看这本书了,那是对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一种好奇,不过更多的是一种崇拜。在他创造的“苹果”,之后的皮克斯出产的一系列动画等等,这个时代因为有了他,而产生了巨大的变革。曾经,我对有句话:让世界因为有了我,而有一点点的不同,总是不屑的一笑,一个人的力量在我看来实在太渺小,太多人的也只是夸口一说。但是在他身上,却是的的确确真实的写照。

最初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人们为何会对苹果有种痴迷,换种说法,我应该不太理解人们对于电子产品为何痴迷。他让我感觉只是冷冰冰的一个机器,没有温度,不会说话,也没有感情。一切从我拥有第一件苹果的产品:ITOUCH。就开始改观,他真是太不一样了,以往没有这样的东西。他是那么人性化,用乔布斯自己的话来说,很“友好”。首先他真的很美,曲线流畅圆滑,很轻薄,拿在手里触感十分好,甚至看到他背后简简单单的苹果咬一口标记,无任何其他繁复的东西,我都觉得美级了。他的内在界面十分简单但一点不单薄,各项应用得心应手,上手十分容易。一切也就如同苹果初始的标语也是乔布斯一身追求的东西:“至繁归于至简”一般。

此后我也渐渐拥有了更多苹果的东西,渐渐越来越爱上这个品牌,就好比一位很年轻,优雅,又很亲切的男士,我以为那可能就是乔布斯吧,在各种光辉下的这样的一位天才。然而并不是,读了这本书之后,看到更为真实的乔布斯。或许从他童年被亲身父母抛弃,后被领养的经历影响,乔布斯的性格上一直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虽然他仍然是个十分有个人魅力的人。他从小就很叛逆,很自我,不喜欢一切称为“规矩”的东西,总是想要打破它。与人相处上,也总是十分易怒暴躁,说话刻薄,经常骂人白痴,做出的东西是垃圾,甚至与总统奥巴马的会见时的谈话也一点没客气。

可是这样的乔布斯,对于产品的专注坚持以及完美化,却是无人能及。在乔布斯小的时候,其父亲就一直会对他说,尽管这些地方人们看不到,但是同样也很重要。这一点,乔布斯也在自己后来工作中,在追求完美上表现的十分明显。他注重细节,每一个细节。任何一个会让产品更好的想法,也许在其他公司面前会被忽略放弃,但是他不会允许。就像他会为了系统窗口的颜色以及形状弧度一遍又一遍要求修改,以至于后来设计师都快崩溃,直接制作了一个软件可以随意修改颜色等功能让乔布斯亲自调节出自己想要的方案,而乔布斯这么严苛的原因也就是为了让用户用的时候看起来最舒服。一次次的不断追求细节之下,才有了今天苹果各种突破性又让人惊艳的作品。

乔布斯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他也是个艺术家。他不是为了单纯追求利润,他一直是为了创造出对大众来说更好更完美的东西。就像他对比尔盖茨的微软表现的很敌视,就如他自己所说,不是为了微软抄袭了苹果,而是微软为了追求利益拿出了这么没有品位,一点也不优秀的东西。

他就这样,一直很专注,为了每一个普通人又更好的体验,从最初的创造面对个人的电脑APPLEⅠ,一直到后来的IMAC,IPOD,IPHONE,IPAD……他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操作却越来越简便。在市场营销来说,我们的观点是看消费者需要什么我们就卖什么。而他却做到了唤醒消费者:嘿,看,这就是你们需要的体验!这种感觉在我自己购买IPAD上更加深有体会,原本觉得IPAD是件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东西,自从拥有了之后就发现离不开了,看书,听音乐,看电影,上网,游戏,随手可得,这东西太棒了。

乔布斯是个天才,有天生的敏锐的触感,连比尔盖茨都羡慕的品味。天才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但是专注和用心却可以。

现代人目的性太强烈,太多时候,我们总是太过于注重追求结果,追求所得的利益,而往往忽略了做事情的本身。就好比我们学习,就只是为了考出一个好成绩获得好的回报,而不是本身为了想知道更多的东西。我们抱怨自己比别人工作都多都难,完成任务也是为了领导看到交差,而不是自己想做好。事情是做给自己看的,而不是任何人,所要交代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自己,因为收获是自己的,只有你知道,自己在越来越强大。并且同时,你也在享受专注认真之后,在完成时候的乐趣以及成就感。就像读书的时候,做数学题目,认真钻研题目,最后解出题目的时候,那种简单的快乐。

在你专注,用心,认真之后,回报也会随之而来。就如同乔布斯一样,他并不只是因为看到了利益才驱使他创造和努力,他的注意力全在产品本身上,精益求精,接着成功随之而来,那也是毋庸置疑的。他创造苹果成为世界最有价值的上市公司,他的另一杰作皮克斯也拿下多项动画大奖,创造了巨大的利润。不仅仅是金钱方面,最重要的是,他也成为一位改变时代的人物。如果没有乔布斯,不能想象我们现在会是怎么样一副呆板的模样。

世界因为有了乔布斯,而真的有了很多的不同。

成语精益求精:精:完美,好;益:更加。好了还求更好。如:《论语·学而》:“《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宋·朱熹注:“言治骨角者,既切之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又如: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毛泽东《纪念白求恩》

成语无关紧要:紧要:急切的,重要的。不重要,不会影响大局。如:清·冯镇蛮《读〈聊斋〉杂说》:“至其随手记注,平常率笔,无关紧要,盖亦有之。”又如:可见字音一道,乃读书人不可忽略的。大贤学问渊博,故视为无关紧要;我们后学,却是不可少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十七回

狗一样生存_1900字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幻想的狗,而是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第一次遭到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直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不过才开始,他真正的教训是从一个穿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

接受了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却不能不服从。

从此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会了他入门课的话,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立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这变化表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在增强,“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对残酷的生存竞争如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是不错的,但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喜欢偷,但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要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那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和祖先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光发出悠悠的嚎叫。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这蜕化的居然是文明人。

小说还讲述了一连串的狗的故事。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就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总是激烈的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比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撬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显得大度而谦和,把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言。大卫则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直到倒在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小说中最有趣的当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的故事。自从巴克的兽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当巴克忍无可忍之际,便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夺排头狗的职位的那场不说话光表演的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为雪撬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以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思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急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麇鹿的战斗。然后,这位在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荒原里的狼群领袖。

《野性的呼唤》的木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蛮荒的原野,成了狼的伙伴。作者以一只狗的经历表明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但却在影射人类生存的世界,高举着“野性”回归的大旗,读来回味不已。

成语弱肉强食:弱肉强食[ruò ròu qiáng shí],意指弱者之肉,成为强者的食物,本指动物中弱者被强者吞食,用来比喻强者欺凌、吞并弱者。语本唐·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源]唐·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据《全唐文·卷五五五·韩愈》引)民之初生,固若夷狄禽兽然;圣人者立,然後知官居而粒食,亲亲而尊尊,生者养而死者藏,是故道莫大乎仁义,教莫正乎礼乐刑政。施之於天下,万物得其宜;措之於其躬,体安而气平。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文、武以是传之周公、孔子;书之於册,中国之人世守之。今浮屠者,孰为而孰传之耶?夫鸟俛而啄,仰而四顾。夫兽深居而简出,惧物之为己害也,犹且不脱焉。弱之肉,强之食。今我与文畅安居而暇食,优游以生死,与禽兽异者,宁可不知其所自耶?[典故]唐代由於佛教鼎盛,因此当时的文人及达官贵人,多与僧侣往来,互赠诗文。〈送浮屠文畅师序〉就是韩愈赠予僧文畅的文章。文中表达了他一贯拥护儒家仁义道统的立场。他认为:在天下未教化之初,人民和禽兽是没有什麽不同的。後来圣人出现,治理天下,因为施行仁义和礼乐刑政,人民才得以安逸的生活,也正因为仁道,才能世世代代相传而固守着传统的文化,就像鸟儿,一低头就是要觅食;一抬头,就会环顾四方。野兽们大多藏身在隐僻的深山,很少出来活动。这都是因为害怕其他的动物会伤害自己,因而时时提高警觉,但是这样的小心翼翼,仍然无法摆脱弱者被强者欺凌的危险,弱者之肉,就是强者的食物。现今我们得以过着安详而闲暇自得的生活,与禽兽差别很大,就是因为遵行儒家思想而来。後来“弱肉强食”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比喻强者欺凌、吞并弱者。

成语无穷无尽:穷:完。没有止境,没有限度。如:宋·晏殊《踏莎行》:“无穷无尽是离愁,天涯地角寻思遍。”又如:那西天路无穷无尽,几时能到得! ——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四十回

穆斯林葬礼读后感_1900字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写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写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文革前到文革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写还是侧面描写,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悲剧,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爱情悲剧。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仅仅是这单薄的一遍已经令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得到宁静了。在这大量文字的背后,更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可贵,姐妹情深的碧玉两人,皆因为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于爱情,对人生竟也产生了天壤之别。玉儿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自由的渴望,她的大胆,果敢与无畏,正体现了新时期中国青年的新气息!而作为一代妇女的代表,碧儿的迂腐和落后,以及对于爱情的盲目和对于生活的依附,又是我不得不为之悲哀……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她文笔的倾诉,让我这个一直对伊斯兰教淡漠的人,对它肃然起敬……我了解了许多回民在生活中的传统礼节和常用的阿拉伯语,因为文中的回族人对至高无上的真主安拉格外信仰。回想书种种,不知该怎样评价书中所展现的血肉丰满的人物。因为,霍达以她深刻的内涵塑造出的人物形象都是让人荡气回肠的。我为成熟、漂亮、处处透漏出现代女孩儿特点的韩新月和才华横溢、赋有责任感的楚燕潮的爱情悲剧而深深的惋惜,为梁君壁事事追求完美,吝啬的毁掉两对人命运的行为而遗憾。但一方面,也觉得她很可怜,毕竟韩子奇曾给予过她伤害,她有权利为所欲为。梁冰玉呢?我觉得他因该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的人。因为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儿,最终却成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现实生活中,能无限信奉真主的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能做到圣人穆罕默德传下的古兰经里的条约少之甚少。曾经看过一点儿古兰经,觉得很吃惊。那些传统思想的条约太严格了。和现实生活相提并论,那我们的罪过可大了。不做礼拜,不分斋,连这最基本的都没做到,怎能踏上前往圣地麦加的征途呢?说到这里,也不禁为做一个回民而自豪。因为,天下穆斯林共同敬仰的圣人穆罕默德在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一百名人排行榜中,成为领先人物。因为是他最初创建了伊斯兰教,是他编写了古兰经,至今影响人类的生活,与社会紧密结合。因此,这个排行是名副其实的。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穆斯林的葬礼,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我用时间和心灵来感受的。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考虑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现在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你打败!除非,你选择了自我放弃或是自我毁灭……

成语风烛残年:风烛残年[fēng zhú cán nián],意指“风烛”,灯烛在风中摇曳,明暗不定,也极易灭熄。比喻人生命可危。语本古辞〈怨诗行〉。“残年”,暮年。语出《列子·汤问》。“风烛残年”形容人身体孱弱,不久於世的晚年。[源]古辞〈怨诗行〉(据《乐府诗集·卷四一·相和歌辞一六》引)天德悠且长,人命一何促。百年未几时,奄若风吹烛。嘉宾难再遇,人命不可续。齐度游四方,各系太山录。人间乐未央,忽然归东岳。当须荡中情,游心恣所欲。《列子·汤问》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於渤海之尾。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北山愚公长息曰:“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亡以应。[典故]“风烛残年”系由“风烛”及“残年”二语词组合而成。“风烛”即“风中之烛”,意指灯烛在风中摇晃,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灭,比喻身体孱弱,生命即将消逝。“风烛”一词见於古辞〈怨诗行〉,此诗内容为感叹人的生命脆弱而短暂,随时光流转,顷刻间就如风中的烛火,岌岌可危。“残年”则见於《列子·汤问》中一则愚公移山的故事。相传太行、王屋两山本在河南、汉水之间,愚公住在两山之北,两座大山的阻挡使他出入非常不便。高龄九十的他,於是率领着家人,一铲一铲地想把山铲平。住在附近的智叟看了,笑着阻止他说:“你真傻啊!你以为自己还能活多久?别说把山铲平,我看你连稍微毁损它的能力都没有。”愚公听了并不为所动,仍是继续坚持下去,终于天帝被他的毅力所感,把两座大山给移走了。“残年”一词即见於智叟嘲笑愚公的话:“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意思是说愚公九十岁了,能存活的日子本来就不多,不可能做出什麽成绩。“残年”即指暮年、老年。後来这两个词语被合用成“风烛残年”,用来形容人身体衰弱,不久於世的晚年,例如清代小说《荡寇志·第七六回》:“贤侄,但愿天可怜见,着你日後出头为国家出身大汗。老夫风烛残年,倘不能亲见,九泉下也兀自欢喜。”这里便是以“风烛残年”比喻年事已高,不久於世。

成语肃然起敬:肃然:恭敬的样子;起敬:产生敬佩的心情。形容产生严肃敬仰的感情。如: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规箴》:“弟子中或有惰者,远公曰;‘桑榆之光,理无远照,但原朝阳之晖,与时并明耳。’执经登坐,讽诵朗畅,词色甚苦。高足之徒,皆肃然增敬。”又如:衍举眼观看仲连,神清骨爽,飘飘乎有神仙之度,不觉肃然起敬。——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一百回

读追风筝的人后感_1900字

美国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一鸣惊人之作!他的写作技巧很好,是一位极有天赋的作家。天赋是反复面对一件事不觉得枯燥,兴趣来自于能够驾驭的自我感受。

这是一本挖掘灵魂直指内心救赎良知的书。

两个男孩共同成长情同手足。一个是少爷——阿米尔,父亲唯一法定继承人。一个是仆人的儿子,哈扎拉男孩(当地人带着明显的种族歧视)——哈桑,阿米尔父亲的私生子,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没有名分,没有继承权。

他唯一继承的是父亲最可贵的勇敢和坚毅。

哈桑真心地侍奉阿米尔少爷,内心当他是朋友。阿米尔与哈桑同吃同玩,在内心还是把这个仆人的儿子放在仆人的位置上。

每当阿米尔遇到麻烦哈桑就会毫不犹豫当仁不让地挺身而出。而阿米尔的灵魂却因袖手旁观哈桑遭受性侵害与侮辱后变得更加脆弱。

脆弱的他看着这一切发生,他惊恐、害怕、愤恨。恨可恶的阿瑟夫这帮恶徒,恨哈桑对他无尽的容忍,恨自己的懦弱。对这三者怨恨只有一个突破口——一哈桑。

这样的遭遇和见闻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内心烙上了深深的伤痛。

阿米尔带着怎样一种忐忑、忧伤、自责,带回哈桑为他追回并保护住的第一名的风筝,博得了爸爸的亲睐,却再也无法面对他的哈桑。

他利用任何可能的机会回避与哈桑见面说话。激怒他,希望哈桑能还手。甚至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希望一切能随着哈桑的离去而消失。哈桑毫不辩解,他成全了阿米尔的希望,和阿里(名义上的父亲)离开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

随着阿富汗王室政变,俄国的介入和塔利班的横行,战争让这个国度如同炼狱。阿米尔和父亲辗转到了美国。

他的心结必然只能再次回到阿富汗才能得到化解,但哈桑已不在。

单纯正直善良的哈桑始终"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全书三个人说过。

第一个说的是哈桑。他这么说,也这么做。

第二个是成年后已在美国有了事业家庭只为救赎自己重回阿富汗的阿米尔听到司机‘法里德’无意间冒出这么一句,顿时泪如雨下。

第三个就是阿米尔自己。对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索拉博父母双亡成为孤儿流落恤孤院,又被做为交换条件到了已加入塔利班的仇人阿塞夫的手里。一场搏斗加内心的较量后阿米尔带着索拉博逃到巴基斯坦,他打定主意带着自己的侄子回美国一起生活。如果一切顺利该有多好,然而不幸继续发生。因为没有任何证明表明索拉博是孤儿,是他的侄子,他们办不了签证。而律师的建议是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让索拉博再呆上两年。索拉博是个没有童年的阿富汗儿童,同他的父亲宿命相似,他也没能逃过阿瑟夫等禽兽的性侵害。当他得到这样的消息,他已无力等待无力再次承受漂泊,绝望让他拿起了结束生命的刀片。

我对中东的认识:战乱不断,信奉伊斯兰教。

世界上大多数人不了解那里的国度。就像曾经世界不了解中国。非世界不想了解,是政策的不开放阻隔了这种彼此的交往和深入的了解。(好在,现在的中国越来越走向开放。)

写阿富汗就不会不提穆斯林。本来信奉什么教派是无可厚非的。只是,这个宗教给人的印象并不十分开明。在思维上有‘一根筋’之嫌。作者笔下不经意间就有个人适时来一段对"毛拉"的嘲讽。主人公‘阿米尔’的爸爸更是直言他们"自以为是"!"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什么也不会!"(佛教中的高僧并不仅仅停留此表面,这是我必须表明的观点。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者,雷同。)

塔利班也打着穆斯林的旗号冠冕堂皇振振有词肆意妄为!较毛拉更加令人发指!炸毁巴米扬大佛;足球场中场休息上演石块儿掷死偷情男女自己却能心安理得地残害儿童对其做着下三滥禽兽的事!随意找个理由屠杀人民说是安拉的旨意!魔鬼当道,人民灾难深重!宗教只应该履行宗教的义务,一旦联姻政治或政治打着宗教的口号,所有的人就真的就只能求安拉保佑了!

这是这部小说的背景。

此书中,安拉的光辉唯一一次出现,是在阿米尔哀求的眼神中,在抢救室外长长走道里其他人的眼中。作者用了一系列的笔调表明愿意相信安拉的存在,不断地祷告,恳求。"将会,将要,会……".总之,他打算从此对安拉真正信奉不已!正如霍达在她的穆斯林的葬礼中论及:任何一种宗教,只要是心口合一的跪拜都令人心生敬意。

或许精诚所致,或许命不该绝。索拉博苏醒了。但直到去了美国很多年,他的眼中光环难再。

书开始于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结尾,阿米尔为索拉博追风筝。面对索拉博的冷淡,他经年不弃,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理想。追风筝的人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阿米尔看到了索拉博眼中一抹一闪而过的光。

成语泪如雨下:眼泪象雨水似的直往下流。形容悲痛或害怕之极。如:宋·陆游《闻虏乱有感》诗:“有时登高望鄠社,悲歌仰天泪如雨。”又如:眼盻盻看着他人去了,自己不能奋飞,万箭攒心,不觉泪如雨下。——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卷八

成语千千万万:形容为数极多。如:唐·杜牧《晚晴赋》:“千千万万之状容兮,不可得而状也。”又如:大爷,你可千千万万见了这二个人的面再商量走的话!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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