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包括看完红楼梦的读后感(1343字)、一盏茶,一首诗—读《幸福的七种颜色》有感(1309字)、项羽本纪读后感(1342字)、傅雷家书的读后感(1337字)、正义论读后感(1258字)、《驯龙高手》读后感(1279字)等1300字左右的高中二年级读书笔记6篇,供您参阅。
看完红楼梦的读后感_1300字
《红楼梦》的确让人耳目一新,我为之折服沉迷。那个历来被人视为圆滑世故工于心计的薛宝钗,即便有许多人称她为“冷美人”,对她大加讨伐之词,我依然认为她“任是无情也动人”。
宝钗是个封建社会典型的大家闺秀。她举止端庄,性格稳重,温柔体贴,而且聪明机智博学多才。她既慷慨大度礼数周全,又不拘于小节。当王夫人急需二件衣物给投井的自尽丫头金钏妆裹时,薛宝钗主动拿出自己的两套新裁的衣服以解王夫人燃眉之急,毫不考虑衣服给死人穿的忌讳。薛蟠从外地带回一些南方特产,送给薛宝钗,她又将此分送给每一个人,连赵姨娘都感激不尽,诚可谓礼数周到。在贾府众人(除宝玉外)的眼里她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少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说她工于心计。难道说只有厚此薄彼才能显出她待人真诚吗?我鄙视那些当面把你赞成神,背后把你贬成鬼,斤斤计较于小事,看领导的脸色行事,媚上欺下的人。
薛宝钗无论是在长辈面前还是在丫头面前都一团和气。这就无怪乎贾母、王夫人对她青眼有加,袭人、麝月对她敬佩无比,就连一向心存芥蒂,怀疑她“有心藏奸”的林黛玉也一度把她当作知己。试想,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讨好长辈,怎么可能让所有的人都一直对她有额首称赞?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即使薛宝钗一直都在作假,如果她永远如此,那又何妨呢?我们又何必指责她呢?我曾为此痛心疾首,既为宝钗也为那些本来毫无瑕疵,却因此遭人嫉恨,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善良的人,因而十分希望世人能多一些客观少一些偏见。
当我看到她成为“宝二奶奶”时,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尽管宝黛二人未能结下美满的姻缘,黛玉含恨而终,挺让人遗憾的。但我认为她更应该得到这份爱情,因为她付出了,而付出就应该得到。她的成功只能说是“好风凭借力,扶我上青云”。我们为什么非要过多地因此而指责她呢,世界上有多少人不是因此而成功的呢?
宝玉那样一个痛恨读书顽劣不堪的男子,如果娶了整天哭哭啼啼耍小性子的黛玉,他如何让家族兴盛呢?莫说贾府早就是一个濒临灭亡的“百足之虫”,纵然是正处于兴旺发达之际,如果交给宝黛二人,也定然会落个既死且僵的下场。试想婚姻陷入了僵局,爱情又怎么会美满呢?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接受薛宝钗呢?她待人随和,处事谨慎,肯定不做第二个“王熙凤”,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自然贾府也不会那么快就“唿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我们没理由不相信她的才干,要不高鄂怎么会写出日后的“兰桂齐芳”。
正如温饱是一种幸福,饥饿的人才能体会;宁静是一种幸福,喧嚣才能体会;自由是一种幸福,战乱才能体会。也许薛宝钗的追求只有她才懂。而她那种追求完美的精神,则让我深深地敬佩。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为了理想孜孜不倦地去追求,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因此“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
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薛宝钗那雍容大度的笑容。在大观园那百花摇曳生姿、各尽其美的群芳之中,她顾盼生辉“任是无情也动人”。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曾说“我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要说我独爱薛宝钗这在大厦将倾之际依然追求完美的“冷香”。我因此更爱世界文化长廊百花摇曳之中那独放异姿的名著。它的语言优美着我的视觉,它的思想启迪着我的灵魂,它的精神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向成功,一点点地体味人生的精彩。
成语体无完肤:全身的皮肤没有一块好的。形容遍体都是伤。也比喻理由全部被驳倒,或被批评、责骂得很厉害。如:《三国志·魏书·邓艾传》“子忠与艾俱死”裴松之注引《世语》:“师纂亦与艾俱死……死之日体无完皮。”又如:他就静悄悄地看下去,看到把各种责难都驳斥得体无完肤之后,他又低声念起来。
成语出淤泥而不染:淤泥:水底的污泥;染:沾。生长在淤泥中,而不被污泥所污染。如:宋·周敦颐《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又如:我就是喜欢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一盏茶,一首诗—读《幸福的七种颜色》有感_1300字
凝眸,漫天萤火。天空燃尽绯色,任其纷繁落尽,暗自妖娆。
晚风飒沓辗转,缄默怅惘。沉湎。迷离。
斑驳落寞。——题记。
当云絮光辉湮灭之时,寒光梦靥般乍现。是什么,仍能不动声色饮茶?白光迁移,墨色天阶寂静,如海般广漠无垠。侧耳倾听,是否能领悟到幸福辗转而过氤氲出的如弦乐般的史诗?
抿唇,茶香浮动,唇齿留香,对于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不想如此这般浅尝骤止。
凝眉,史诗低吟,萦绕眉间,感受旅人放眼不羁的目光,又是谁,续写了神话……
蝉鸣喑哑,萦绕耳畔。眨眼,萤火翩然在眸光中闪烁,流光涟漪般濡染。
幸福游走不定,回眸不见,所到之处温馨萌芽生根。掌心传来炽热的温度,酝酿出斑斓的光晕。幸福拥有亘古未有的力量,纵使岁月无声让人不免堂皇,当时光翩然轻擦,面对前尘往事中花前月下,眉目依旧的人,幸福也会在此刻的沉默中留下水漾波澜的痕迹。暗香浮动,幸福闪着无穷的惠泽,并肩看,犹如天地般浩大。
聆听夏日的尾声,所谓的真诚,让人憧憬也让人寂寞。留心幸福,每当,珍惜人拥有幸福之时,心就不知不觉被夏日的萤火燃点。
那么,我们,可曾见过?誓死守护的东西又是什么?
只言片语写不尽要倾诉的苦难,如果可以化作千言万语,我想告诉你,幸福能带我们去所谓的天堂,任凭天堂鸟飞翔后的流光缀满我们的生命。只有幸福,那追思在眸光间的纯澈与真诚,那流转在眉间的信任与不舍,那字里行间的支持与鼓舞,造就了人情冷暖的羁绊。
指尖的触碰,刹那芳华,悄然而生。幸福的意志在蠢蠢欲动……
当我们迈动步伐,便会离我们的起点愈行愈远。因此,我们无时无刻不更换着角度,让幸福的声音封存于内心深处的记忆留声墙。
拂微风,倾听花开,夏花依旧。
玉瓷杯旁,茶香油然而生。
镜中妆掩,淡妆浓抹的容颜,骗过所有人,却骗不了自己。可曾意识到如何才是真实,那面具下的素颜,是否可以重见天日?
凝眸注视,环顾四周,一草一木,亦是真,皆是诚,仅仅是一滴水,也可谓众生法相。至于我们呢……面对人生无数的天灾人祸,人们表现出的是懦弱还是顽强?磨砺内心比油饰外表要难得多,面对朽迈和凋零,如秋风带走残烛的老木,衰老和凋落也是一种存在。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美丽是一种天赋,与生俱来,直到地老天荒。纵使如此,又为何要走在那面具之后的阴霾下?
夏花凋零,留声墙已沧桑。
史诗闪耀着琥珀色的光,璎珞满布。
人们要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聆听幸福之花的盛开。我相信素颜才是微笑的真谛,更纯粹而美妙,相信珍视幸福的目光更坦白而真挚,相信寻找幸福的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
无事,凉风辗转从指间流过,扬起回忆,千年竟如昨。弹指拂去衣上的霜华,抬眸,看一夜流星飒沓。
在破晓之前,许愿吧,履步红尘,面向九重天下迷离的人间,祈祷自己的幸福之路有神明为你点亮那一盏黑暗中灯火摇曳的指路灯。抬望眼,月斜夜深沉。
一盏茶,一首诗。
燃点夏日萤火,赤水。阡陌。揉碎四方寂静。空寂。霜月。
不经意间,在彷徨之时,晨曦已来临,终是在聆听幸福氤氲出的史诗中,幡然领悟,誓死守护的东西是至死不渝的羁绊,虔诚在不动声色饮茶,执着在续写神话……
成语字里行间:指文章的某种思想感情没有直接说出而是通过全篇或全段文字透露出来。如:南朝梁·简文帝《答新渝侯和诗书》:“垂示三首,风云吐于行间,珠玉生于字里。”又如:老弟上的条陈,第一要不拘成格,字里行间,略带些古文气息,方能中肯。——清·无名氏《官场维新记》第二回
成语人情冷暖:人情:指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冷:冷淡;暖:亲热。泛指人情的变化。指在别人得势时就奉承巴结,失势时就不理不睬。如:唐·白居易《迁叟》诗:“冷暖俗情谙世路,是非闲论任交亲。”又如:节物后先南北异,人情冷暖古今同。——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一
项羽本纪读后感_1300字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或豪义满天,或威风凛凛,或礼贤下士,或仁义贤能……在这些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还是项羽。也许是受了李清照的影响,她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首诗让我像她一样,欣赏着项羽。从此便对项羽有了不可磨灭的崇拜之情。
在他看到秦始皇游于会稽,渡浙江时,他那句“彼可取而代也”充满着豪气。虽然已经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可是我还是被他的霸气所折服,不禁想要为他拍手加油。
钜鹿之战前,由于宋义的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让楚国军队按兵不动。项羽没有丝毫犹豫,“即其帐中斩宋义头”。那种知道把握时机的果断,让他终于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之后,他指挥军队,破釜沉舟,英勇奋战。好似让我看到了他的雄姿英发,不费吹灰之力就斩敌人于马下的场景。这时的他勃发,这时的他英勇,这时的他英明,这时的他让人崇拜。
本以为,这样的他会成为一代君王。但,似乎他缺少了些什么。
他下令让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于新安城南。二十万,一笔不小的数字,一个规模不小的军队。只是因为这些人担心跟随楚军,如果兵败,自己妻儿被掳而心有忐忑,他就下令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这样的项羽有些残忍,有些缺少仁义之心,没有体会到生命的可贵。这样的项羽还有些“傻”。缺少政治家的那种缜密的心思。我想,如果是刘邦,他绝对不会将这些人都杀掉,而是让他们为己所用。二十万人,能够大大的加强他的军队力量。他却下令直接杀掉。他的目光短浅这让人为他着急。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声望越来越大,战功也更加显赫。他的自信心也开始膨胀。鸿门宴上,再次因为他的目光短浅,给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失败。因为他的目光短浅和自负,没有意识到刘邦对他的威胁,让他对杀刘邦没有太大的感触。最终因为他的摇摆不定和妇人之仁错失了杀刘邦的良机,最终让刘邦逃脱。刘邦让出咸阳城之后,项羽屠了咸阳,杀了子婴,烧了阿房宫,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把刘邦那个“下三滥”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有人劝他留在关中称王,他却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他没有想到,如果自己称王,谁还不知到他呢。可以说没有远见是他没有成为一代君王的一个最大原因。
垓下之战时,他不检讨自己,口中仍大喊“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我在想,这时的他为什么不去多多思考?为什么不镇定的想一些作战计划?他在矩鹿之战时的英明神武哪去了?
从项羽的性格特征、行为做法上来看,其实,他不适合成为一个君主。他更适合成为一个将军。纵观历史,哪个皇帝没有一些缜密的心思,尤其是从乱世中开国的皇帝。他们都是有一定的政治手腕的人,否则,他们不可能从许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像刘邦,一个“下九流”的人,就是因为他能隐忍,会笼络人心,会算计让他成为了皇帝;隋文帝,他也是从后周的幼帝手中抢到的皇位;赵匡胤,一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了皇帝;朱元璋,和刘邦相似,一个乞丐摇身一变,也成为了皇帝;雍正,在九龙夺嫡也是挖空了心思,才能够坐上皇位。而项羽与他们相比完全像是一个武夫,没有算计人的心思,只是凭着自己的战功,让他最初的时候在楚汉相争的乱世中占据着领导地位。最后的落败,也证明了他不适合成为君王。
虽然项羽没有成为一代帝王,虽然他的性格上有很多缺点,但是,我还是崇拜他。
成语威风凛凛:威风凛凛[wēi fēng lǐn lǐn],意指威武的气概逼人,令人敬畏的样子。语出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州府节制诸军春教》。[源]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州府节制诸军春教》帅守衔带节制军马之职,每岁春秋二教。三月正当春阅时候,择日告报本州所统军马、诸县巡尉兵卒,及节制殿步两司军马,并赴蒲桥下後军教场教阅军伍,以备起发防秋。……午後放散,迎回府治,伺候帅座回衙,方行逐便回军寨。其帅首马前,排列军仗、八卦、辰宿、诸色旗队甚夥,辕门帐门,界限严肃,人不敢视。亲从对对,衫帽新鲜,士卒威风,凛凛可畏,使马牵控,宝装鲜新,黄轿前引,帜旗後随,乐骑拥後,威声震慑,佐官弹压,以警无良。观者如堵,至暮方归。[典故]宋·吴自牧於《梦粱录·卷二·州府节制诸军春教》一节中提及主帅在校阅过例行的军队演习後,启程回军寨时的排场壮观,威武严明有纪律,人们不敢直视。而且主帅身旁“亲从对对,衫帽新鲜,士卒威风,凛凛可畏”,意思是:亲近信任的侍从两两成对,穿戴的衣衫帽子崭新,而随行的士卒气概威武逼人,令人敬畏。“威风凛凛”是从这里直接摘出的一个成语,用来形容声势赫赫,威武的气概逼人,令人敬畏的样子。
成语摇摆不定:指心意犹豫不决,来回变化。如:周恩来《现时政治斗争中之我们》:“小资产阶级也常摇摆不定,只有无产阶级是最不妥协的革命阶级。”又如:不要与这些摇摆不定的人谈生意。
傅雷家书的读后感_1300字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著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成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书:书信。信中难以充分表达其意。指语言、文字不容易完全确切地表达思想内容。如:《周易·系辞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
成语无微不至:微:微细;至:到。没有一处细微的地方不照顾到。形容关怀、照顾得非常细心周到。如:宋·魏了翁《辞免督视军马乞以参赞军事从丞相行奏札》:“臣窃念主忧臣辱,义不得辞,局蹐受命,退而差辟官吏、条列事目、调遣将士,凡所以为速发之计者,靡微不周。”又如:还是在剑波十八岁的时候,要到战斗部队去,姐姐对这将要离开自己的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曲波《林海雪原》一
正义论读后感_1300字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成语保守主义:守旧、不想改进的思想和行为。如: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正确地规定战略方向,进攻时反对冒险主义,防御时反对保守主义,转移时反对逃跑主义。”
成语深思熟虑:反复深入地考虑。如:《楚辞·渔父》:“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史记·穰侯列传》:“愿君熟虑之。”又如:而其人亦得深思熟虑,周旋于是,不过十年,将必有卓然可观者也。——宋·苏轼《策别第九》
《驯龙高手》读后感_1300字
《驯龙高手》。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小嗝嗝的维京少年在一次意外的射击中,射伤了一条了夜煞(龙的一种),并跟这个夜煞结交成了朋友,因此,小嗝嗝的命运就改变了……通常大家看3D电影都是要带上3D眼镜的,因此,会觉得恐怖一些,特别是那种有火喷过来的那种感觉。说真的,我觉得小嗝嗝比我勇敢多了,他居然可以骑着自己渺小的“没牙”(小嗝嗝给夜煞取得名字,其实它有牙)去打巨大无比、凶恶残暴的庞然大物(这只庞然大物是龙穴的首领),如果是我啊,我有可能飞到半空就尿裤子了。令我十分感动的一点是一个在训练营上,十分嫉妒小嗝嗝的女孩阿斯特丽德发现小嗝嗝偷偷饲养“没牙”,而又没有告诉维京族的其他人,并且提醒小嗝嗝明天要去属龙,不要在这么悠闲了。(因为小嗝嗝在训练营里拿了第一名,根据维京族的规定,胜利者必须属一条龙)最刺激的一点必数小嗝嗝和他的伙伴们战斗的时刻。因为小嗝嗝的爸爸发现了小嗝嗝在养“没牙”,并且要求“没牙”带着大家去找龙穴(因为小嗝嗝的爸爸的愿望就是要炸毁龙穴)。很快,小嗝嗝的爸爸和其它维京族的人就到了龙穴,小嗝嗝的爸爸一下船就命令其他人放炸弹。不一会儿,就听到几声巨响,其中两声的爆炸声,其它的就是巨龙出现的巨声。就在这时,小嗝嗝领着他的伙伴和一些他们平时训练的龙一同飞了过来。小嗝嗝在帮“没牙”松绑完后就跟着伙伴们一起战斗了。小嗝嗝运用了他平时的特训和跟“没牙”的感情打败了巨龙。虽然最后小嗝嗝出现了一点意外,但维京族的人们都跟龙族成为了朋友,不再像以前一样,见一条龙,杀一条龙》。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小嗝嗝的维京少年在一次意外的射击中,射伤了一条了夜煞(龙的一种),并跟这个夜煞结交成了朋友,因此,小嗝嗝的命运就改变了……通常大家看3D电影都是要带上3D眼镜的,因此,会觉得恐怖一些,特别是那种有火喷过来的那种感觉。说真的,我觉得小嗝嗝比我勇敢多了,他居然可以骑着自己渺小的“没牙”(小嗝嗝给夜煞取得名字,其实它有牙)去打巨大无比、凶恶残暴的庞然大物(这只庞然大物是龙穴的首领),如果是我啊,我有可能飞到半空就尿裤子了。令我十分感动的一点是一个在训练营上,十分嫉妒小嗝嗝的女孩阿斯特丽德发现小嗝嗝偷偷饲养“没牙”,而又没有告诉维京族的其他人,并且提醒小嗝嗝明天要去属龙,不要在这么悠闲了。(因为小嗝嗝在训练营里拿了第一名,根据维京族的规定,胜利者必须属一条龙)最刺激的一点必数小嗝嗝和他的伙伴们战斗的时刻。因为小嗝嗝的爸爸发现了小嗝嗝在养“没牙”,并且要求“没牙”带着大家去找龙穴(因为小嗝嗝的爸爸的愿望就是要炸毁龙穴)。很快,小嗝嗝的爸爸和其它维京族的人就到了龙穴,小嗝嗝的爸爸一下船就命令其他人放炸弹。不一会儿,就听到几声巨响,其中两声的爆炸声,其它的就是巨龙出现的巨声。就在这时,小嗝嗝领着他的伙伴和一些他们平时训练的龙一同飞了过来。小嗝嗝在帮“没牙”松绑完后就跟着伙伴们一起战斗了。小嗝嗝运用了他平时的特训和跟“没牙”的感情打败了巨龙。虽然最后小嗝嗝出现了一点意外,但维京族的人们都跟龙族成为了朋友,不再像以前一样,见一条龙,杀一条龙。
成语庞然大物:庞然:高大的样子。指高大笨重的东西。现也用来形容表面上很强大但实际上很虚弱的事物。如:唐·柳宗元《黔之驴》:“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又如:这家伙看上去像个庞然大物,其实一点能耐也没有。